江榕听琴

纸田多不治,诗债任纵横。
素琴/破琴/刀琴,随你称呼。
发刀狂魔,朙皮秦骨,孙阁部麾下。
愿我前生是李斯龙腮、始皇秦琴。
愿我前生是殚忠楼外那一树榴花。
不写宋史相关,再问自绝经脉。

【殚忠档案】辽鹤鸣成孤愤篇(下)

副标题:浅谈先秦法家对孙承宗军政主张的影响。又名:放飞自我的破琴,给男神凑了个跨界对话。


邦国公器:重事功,杜私门

法家的治国之道,包含“法、术、势”三家。这三家的地位,到底是并行,还是各有侧重,说法不一。我姑且按我自己的理解来写,法者为根,术势为枝。

听到“术”字,很容易联想到阴谋诡计,实际上并非如此,刑赏、用人、察奸,都可以归在“治国之术”中,至于大家在电视剧中看到的刺杀之类阴招,只是法家术理论中很小的一部分,小归小,却是毒瘤。

我这篇文章不讨论毒瘤,讨论用人和治奸。

诸子百家对用人之道,各有各的论述,而且不乏相通之处。法家用人的标准,在于“贤”和“能”,“贤”侧重于品行,“能”侧重于实际才能。《韩非子·人主》中论述用人之道,认为明君应当“明主推功而爵禄,称能而官事,所举者必有贤,所用者必有能,”这样的效果,会是“贤能之士进,则私门之请止矣”。

这样的用人原则,看重真才实学,而不问出身、不问朋党,甚至认可从不起眼的基层人士中选拔人才,认为“宰相必起于州部,猛将必发于卒伍”。

应当说,儒家与法家在用人的标准上,“贤能”是共识,儒家描绘的大同世界里,“选贤举能,讲信修睦,”其他诸子,比如游离于政治舞台之外的墨子,也一样主张“尚贤”。在这个问题上,很难简单地把某一段论述,归于某一学派,但儒法两家的“贤能”观念,并不完全等同。

儒家看重个人品德的修养,修身、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,缺一不可,法家笔下的“贤”,则带有鲜明的政治色彩,强调奉公守法、大公无私之类政治品德,并非生活居家之类的“私德”。法家是致力于探讨富国强兵的学派,他们更看重的,是实干,是能力。

不管哪家学派的先贤,看了明末的用人情形,都会大摇其头吧。那个年代的官场,颓风横行、政争频仍,畏事怕死成为官员们的风尚,勇于任事之人,却常常招致无妄的非难。这种扭曲的风气,可以称为变了味的腐儒之道。

而每一个敢于做实事的官员,不论是中书阁臣,还是边关督抚,都必须破除积弱已久的颓风,不问出身、拔擢实才,摒弃空谈、看重事功,用人不疑、权责分明,表现出务实进取的英锐之风。孙承宗在朝时,就提出应当改变选官授职的标准,淘汰“宽博近迂、文藻近弱”的庸人,主张“大破常格、勿拘资序”,像唐朝刘晏一样,选用“果锐少年”,但必须公事公办,“不得借破例以徇情,”使钻营之辈趁机窃据高位。

为了免于无谓的攻讦,他解释说自己“非为弃老成、奖新进,非为遗道德、尚名法,”却掩盖不了他志在擢用新锐、扫清积弊的果决作派。

虽说,我们不能简单地用儒、法来给人贴标签,但孙承宗的用人标准,带有明显的法家色彩。到了边关,从阁臣转变为军事统帅之后,他的用人观念,更加以务实、求功为上。

大家熟悉的袁崇焕,正因为“英发贴实,绰有担当”而受到赏识,孙承宗称赞将吏们,往往离不开一个“实”字。天启四年之后,阉党逐渐得势,孙承宗受到排挤,他重用的人也受到牵连。孙承宗极力回护他们,自陈曰“愿用殚精竭虑以瘁公,不愿用腰缠十万之逋臣、闭门诵经之孱胆。”

特别值得一提的是,明末重文轻武的风气盛行,孙承宗身为文臣,却反对“以极不知武之文,统极怕文之武,”倡言“重武吏之权,去文吏之扰。”他认为“择一沉雄有气略者”,“以辽事付之”,同时“授之钺,俾开府,专辟置,”使大将能够自主选将、募兵,而文官只能“与谋议、供军实”,却“不得制其师”。这同样体现了他看重事功、实干的用人之道,不拘泥于出身、门户,打破文武殊途的偏见,把辽事交付到真正统兵临阵的将才手中。他在任上,以登坛受钺之礼,拜马世龙为大将,改定了总兵官拜谒经抚的礼仪,把“戎装长跽”改为“持名刺迎送、具宾主之礼”,从副将、逃将中拔擢人才,激励他们奋勇报国,“于是武帅之气大奋”,一改从前临阵溃退的怯懦行径,更有王楹、赵率教、何可纲等人,血染黄沙,壮烈殉国。

领兵驭将,以事功为上;从政立朝,孙承宗所称道的,仍然是务实而敢担当的干才。

“公以江陵持法于主少国疑,饬久玩之人心,而中外宁谧。其自任之重,至不自顾其身名,亦一时材相也。”《孙文正公年谱》中的这几句,道出了孙承宗对张居正的推崇。在明季政治家里,张居正堪称佼佼者,他“尊主权、课吏职、信赏罚、一号令”,以富国强兵为己任,“江陵柄政”的十年,是大明王朝暮色降临之前,最后的霞光。他身后遭到残酷的清算,人亡政息,数十年后,面对日益艰危的时局,一众有识之臣,追念起江陵之功,还了他该有的清白。

每个人有自己的机缘,每个人能达到的高度也不尽相同。孙承宗的才干,主要在军事方面施展,与张居正并非同一类型。但他们能脱颖而出,成一时风云人物,其品质亦有共通之处。他们省虚言、重实干,身体力行地为士林做出表率,也寄望于读书人都能振起务实之风,担当天下事。

与“用贤能”相对的,是“察奸邪”,在先秦法家三治中,这一点可以归于“术”,也可以归入“法”,界限并不分明。法家眼中的“奸邪”,践踏法度、擅权谋私,“无令而擅为,亏法以利私,耗国以便家,力能得其君。”无论依照坚守法制的原则,还是出于维护君主威权的目的,这样的大臣,都像良田里的杂草,必当铲除。

把这个描述代入明末,诸君能想到谁?天启年间就出了这么个权阉——魏忠贤。

魏忠贤的膨胀,也是一个过程,天启初年他与阁臣们相处并不坏,甚至有时还表现得颇为明事理,但到了天启四年五年时,他已然野心昭彰。是随波逐流,还是坚守气节,这道选择题摆在了每个大臣的面前,有人选择了依附,有人却用鲜血与生命,谱写了晚明史里一页壮烈的篇章。

孙承宗虽然身在边关,但依他正直刚烈的秉性,决不会对魏忠贤的胡作非为袖手旁观,他呈上了《乞防大臣倚附中官疏》,从持法度、诛奸邪的角度,斥责了魏忠贤的不法行径,甚至颇为强硬地将矛头指向魏忠贤的保护伞——天启帝。

孙承宗首先体察天启皇帝的不忍之心,“臣仰读天纶,念及孤立,极知忠贤保护圣躬于龙潜之日,我皇上不忍遽为割断。”紧接着话锋一转,秉持法度纲纪,毫不避讳地批评了天启帝对权阉的纵容,“但我祖宗法度严明,即我皇上尊为天子,亦在祖宗法度之中,有功不得私饰,有过不得遽护。”

奏疏的最后,他苦口婆心地劝谏道:“我皇上精明刚断之体,真可对天地、对祖宗,以下对百官万民,何至委曲调停,既屈于公议,却护于私情,以万乘之尊,不身为法度,而望臣下曲法,以体不得已之心。”

身为帝师,受到皇帝的信托,但孙承宗没有因为这些恩遇,而背弃准则。当法与权冲突时,他站在维护国家法度的立场上,不仅指斥魏忠贤的罪行,更将至高无上的皇帝,也放在了法度纲纪的天网之中。直言敢谏本就需要过人的勇气,遑论这样尖锐的话语。

真正的贤臣,从来不是君王手中的玩物。

看到这里,你可能会奇怪,在很多人的印象里,中国传统里讲的“法治”,是只针对臣民、不涉及君主的。人们往往忽略法家要求君主也能守法的主张,将不畏君权、犯颜直谏的品行,完全归功于儒家。实际上,法家向来认为“法者,君臣之所共操也,”在法家著作中,常能读到关于君王守法的论述,他们指出,“为人君者,背道弃法而好行私,谓之乱。”(《管子·君臣下》)“使中主守法术,拙匠执规矩尺寸,则万不失矣。”(《韩非子·用人》)就连以“势治”闻名的慎到,也告诫君王“欲不得干时,爱不得犯法,”如果放任“私与法争”,后果将是“其乱甚于无法”,君王对法度的践踏,危害比没有法纪更恶劣。法家是维护君权君威,可维护不等于无限制地纵容。极力主张君主守法,却没能探索出有效的方式,来保证君主也在法网之内,这确实是法家的软肋,但不能因此认定,法家只是君王手里的牵线木偶,更不能把他们和阿谀谄媚的佞幸划等号。我中学时爱好秦史,诸子百家里读法家最多,亦有心得,借此机会,试为法家辩一诬。

孙帝师啊孙帝师,你给天启讲课时教教这些也挺好的,不过,法家之学,只能关起门来偷偷传授,摆到台面上,恐怕饭碗难保。

最后提一嘴,法家用人,特别强调专人专责,一人不能兼多职,事权不能互相干涉。《韩非子·用人》中说:“明主使事不相干,故莫讼;使士不兼官,故技长;使人不同功,故莫争。”这一点,也建立在对法度的恪守之上,公平而严格的刑赏,首先要做到每个官员的职权能明确划分、功过可以明确考核。

明末的蓟辽一带,尤为复杂,督师、经略、巡抚,事权相干、士人兼官,抢功卸责之事常有。前文已经提过,熊廷弼、王化贞因经抚不和、事权不明而致败,鉴于此,后来的封疆大臣们常常呼吁,事权分明、各司其职,反对多官并设的不合理制度。孙承宗两度督师期间,极力呼吁此事,指出“权不得两操,机不容并省,此中经抚决不可兼设,”正因为他“深尝矛盾枘凿之苦,誓以只身任封疆大计。”然而,他们的建言都没有得到采纳。最终,孙承宗的仕途因大凌河之败而画上句号,考量这一场战败的因由,也正是督抚之间的掣肘。

常有人说,中国传统政治,是“外儒内法”,又有几个朝代、几多君臣,真能把法家学个透彻?


“惟公之立人本朝,志在于正朝廷、清宫府、杜私门、破朋党。譬诸青天白昼,横目四足,皆仰其清明;而秋霜夏日,善人君子,亦惮其凛冽。小夫壬人,不寒而栗,视以为骨仇血怨,生挤而死排之,固其宜也。”

这是孙承宗的门生钱谦益,在《行状》中对孙承宗品行的评价。后人评价孙承宗的品格,往往把关注的重点,放在他投笔从戎的勇气、骂贼死义的气节。他出身于翰林词臣,又是大器晚成的典型,常给人一种印象,以为他是个八面玲珑、明哲保身的官场“老油条”。钱谦益的这一段记述,却从一个独特的视角,为我们描绘出孙承宗的另一面——正朝廷、清宫府、杜私门、破朋党,俨然一位崇尚法治、求变图强的铁腕政治家。

我们总能在这些济世能臣的身上,找到四书五经里难觅的另一种风骨,迥异于德治、礼治涵养出的脉脉温情,也不同于对个人操守气节的讲求。这是我们文化中的另一面,如秋霜夏日般凛冽,尽管被雪藏上千年,犹抱琵琶、若隐若现,却也伴随着历史车轮,悄悄前行。

常常有人认为,中国古代的政治,是“外儒内法”,儒以修身,法以治国,从而将道德修养归于儒家。我认为这一点是偏颇的,道德并不是儒家的专属,法家也并非极端地否定道德,只是相较于道德,他们更侧重法制。法家的道德,更多建立在治国从政的基础上,至公无私、刚正不阿、明断果敢、天下自任,这些高贵的品质,也在法家士子的笔下,悄悄地传诸后世。后来一代又一代的政治家们,往往受其影响,纵使他们自己也不会把法家挂在嘴边、公然称颂。儒与法,更像是政治家们的左右脑,各有分工,各司其职,方能组成一代名臣完整的仕宦生涯。


如果把这个问题发散开来,认真挖掘,可以探讨一些比较大的题目。我这种业余选手,驾驭不了专业的问题,各位看官,权且把这篇文章,看作一个由秦史转战明史的无聊读书人,强行拼凑了一场跨界对话,讨论一下孙承宗不太为人知的隐藏属性吧。

预告一下,今年12月14日,是孙承宗的380周年忌日,填完这篇坑,我又要沉寂一阵子了,憋个大刀,不是,大招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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